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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导致了青少年的网络沉迷? | 社会科学报

蒋俏蕾 社会科学报社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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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范围的调研,我们发现青少年对网络的认知比较理性且偏向积极。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青少年网络保护并不是简单的限制用网,而是在尊重和保障青少年数字权利的前提下,多方协同构建起青少年网络保护体系,促进互联网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充分发展的赋能。






原文 :《青少年网络沉迷之困》

作者 |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蒋俏蕾

图片 | 网络



网络沉迷:数字时代青少年直面的风险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在我国迅速普及,塑造了全新的在线互动模式和信息传播图景,深刻影响着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观念,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原住民”。《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7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9.6%)。智能手机成为未成年人使用最多的上网工具,占比高达93.9%,玩游戏成为未成年网民主要的上网活动之一。无人不网、无时不网、无处不网成为青少年的生活常态,他们使用网络进行即时通讯、社会交往、在线学习、休闲娱乐……互联网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生活场域,以革新的方式改变着青少年的成长环境,重塑青少年的行为习惯,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发挥着日益重要的能动作用。

  

与此同时,媒体和公众对青少年用网风险的关注持续升温。过度使用互联网达到依赖或沉迷的程度,会导致睡眠障碍、焦虑、抑郁、学习成绩下降、人际关系疏离等负面结果。由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发布的《青少年互联网平台参与风险研究报告》指出,当前网络游戏平台、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衍生出个人隐私泄露、不良信息接触、网络违法侵害、网络沉迷等多种风险,其中以网络沉迷风险最为突出。在疫情期间,青少年沉迷游戏致幻跳楼、直播打赏“挥霍”家里存款等事件频发,再度引发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关注与讨论。



美国心理学家Judith Wright提出了“软瘾”(Soft Addiction)的概念,即“精神(心理)上瘾”,表面上看似获得了暂时的满足与短时的快感,实际上却被榨取大量的精力,常常让人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一边享受着快感,一边无法自拔,事后或许会后悔,但当时却难以摆脱。由于青少年普遍缺乏自制力,加之线上社交、短视频、手游等平台对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青少年极易沉浸其中,难以自拔,造成一种游离于爱与痛的边缘的现代情绪。我们的调查发现,青少年依赖智能手机的网络沉迷呈现出两大表现——无法遏制的渴望以及由此带来的效率下降和逃避与焦虑感,这与“软瘾”的症状相吻合。





青少年网络沉迷:多维因素交织



互联网在为青少年提供方便、赋能赋权的同时,也给青少年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风险。那么,是哪些因素导致了青少年的网络沉迷?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综合考量个人心理行为的微观层面与社会语境的宏观层面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希望深入了解青少年移动互联网使用的内容、心理行为现状与影响。这些调研结果有助于我们厘清青少年网络沉迷的相关因素与作用机制,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策略。



网络游戏是最主要因素


第一个调查,我们关注深受网络沉迷困扰的青少年群体,通过分析来自中国最早和最大的网络沉迷治疗机构的467份临床数据,探索了青少年网络沉迷与风险行为的影响因素,考察了人格特质、网络游戏、网络连接度以及人口统计学变量对网络沉迷和青少年风险行为(吸烟、饮酒、赌博和危险的性行为等)的影响。研究表明,精神质人格与网络沉迷呈显著相关,神经质和外向性人格则与网络沉迷未呈现出显著的相关关系。而外向性人格与风险行为显著相关,神经质、精神质人格则与危险行为并不相关。对已经深陷网络沉迷的这部分青少年进行研究发现,网络游戏是影响网络沉迷的最主要因素,且网络游戏与危险行为也显著相关。经研究发现,综合反映网络使用史、使用任务、使用场所、使用目标、使用活动、使用时间、使用评价、设备依赖和网络依赖的网络连接度与网络沉迷及风险行为显著相关。而在个人基本特征中,研究表明社会功能状态与网络沉迷显著相关,那些辍学、休学或失业的青少年表现出更高程度的网络沉迷。



智能手机具有较强的沉迷风险


第二个调查,我们将研究范围拓展到普通大学生群体,并重点考察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使用。我们首先选取了一所985综合型高校,在学校教务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的协助下,随机抽取了2000名大学生作为调研对象,并将调研邀请通过学校的电子邮件发送给学生,共收集有效问卷584份。我们从媒介依赖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媒介诉求、心理特征以及智能手机使用对网络沉迷程度的影响。结果显示,以社会理解为媒介诉求的青少年倾向于使用智能手机搜索信息,以互动取向为媒介诉求的青少年倾向于使用智能手机进行人际交流,而那些以自娱自乐和社交娱乐为媒介诉求的青少年则倾向于使用智能手机的休闲娱乐功能。研究表明,智能手机已然成为青少年了解外部世界、进行社交互动、游戏减压和享受独处乐趣的好工具,但似乎不是发展自我认知或有效行动的理想设备。在心理特征方面,青少年的闲暇无聊感和刺激寻求感越强烈,沉迷智能手机的程度越高。智能手机结合多种功能,为青少年提供各种娱乐休闲机会,以缓解闲暇无聊,而闲暇无聊感则成为青少年沉迷智能手机的最大影响因素。


为了更好地探析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心理行为变量之间的关系,我们还对不同社会文化环境中的青少年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对中国和新加坡的大学生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在不同语境下智能手机的使用都具有较强的沉迷风险,媒介诉求也都显示出很强的影响作用。两国大学生对其智能手机使用持有越多、越强烈的目的诉求,对其依赖就越强。由于两国智能手机的渗透率差距和社会文化差异,新加坡大学生手机沉迷背后的诉求主要集中在自我认知方面,而造成中国大学生沉迷智能手机的目的诉求更加多元,但都集中在移动上网功能的使用上。比如,除了备受关注的手机游戏,随着短视频社交娱乐的异军突起,因其能够满足青少年网民碎片化的娱乐需要和自我表达等的心理需求,智能手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使用。短视频应用占据了青少年网民越来越多的时间,也引发了社会对青少年网络沉迷风险的忧虑。



智能手机沉迷影响亲子关系


第三个调查,我们通过分析大学生的智能手机使用、家庭沟通、亲子关系,研究智能手机沉迷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我们对离开家乡在外求学的大学生展开进一步调研,共收集到有效样本324份。研究发现,异地求学的大学生群体使用智能手机来维系远距离的亲子交流,而智能手机使用与亲子关系显著正向影响了他们对生活质量的感受。整体而言,智能手机使用对异地求学的大学生群体的亲子关系和生活质量有积极影响,但是过度使用智能手机或沉迷于智能手机则会产生消极影响。


网络素养对大学生应对网络沉迷和保持生活质量都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


第四个调查我们集中探析了网络沉迷与网络素养、生活质量之间的关联。我们以大学生为调研对象,发放并收集了962份问卷。研究结果显示,大学生网络素养呈现出技术素养、发布素养、创新素养、安全与道德素养以及自律和批判素养五个不同维度。研究结果表明,网络沉迷对大学生群体的生活质量具有负面影响,而网络素养对大学生应对网络沉迷和保持生活质量都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





多方协同构建青少年网络保护体系



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并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在今年的两会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议题再度引起热议。我们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中学生进行调研发现,青少年对网络的认知比较理性且偏向积极。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青少年网络保护并不是简单的限制用网,而是在尊重和保障青少年数字权利的前提下,多方协同构建起青少年网络保护体系,促进互联网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充分发展的赋能。

  

首先,应对网络使用的内容和类型进行细分。聚焦网络沉迷青少年群体,我们发现网络游戏是青少年沉迷网络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因此各界需对青少年的网络游戏使用予以关注。目前,游戏行业正在推广实行实名认证、限制游戏时长等措施,但是我们访谈时也发现很多青少年会使用家长的信息注册并登陆游戏,轻松绕过“实名认证”关卡。因此,除了依靠游戏平台不断在游戏分类分级、注册登陆、费用支付等环节加以完善,还需要切实提升青少年自身的网络素养,增强其应对网络沉迷风险的内在免疫力。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青少年沉迷于网络视频、网络社交、网络文学等类型的内容与应用的现象,家长和学校也应在日常生活中留意甄别青少年沉迷网络的信号表现,及时有效地进行干预防范。



其次,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网络素养对缓解网络沉迷以及减少风险行为具有积极作用。青少年的网络沉迷问题常常与成长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相伴而生,家长和学校应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变化与心理健康。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定期开展讲座,并针对青少年线上线下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教育疏导,帮助青少年养成健康积极的用网心态。此外,对于作为“数字原住民”的青少年群体,网络素养教育也应尽早抓起。目前,网络素养教育已被很多国家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相比之下,我国的网络素养教育仍需加强。在现阶段,需要大力推动学校网络素养教育体系的建立,并针对从幼儿园到大学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相应地建立正规化、体系化、渐进化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学校应积极推动网络数字技术在学习场景下的发展和应用,并将提升青少年的网络使用技能与网络保护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更加积极健康地受惠于数字福利。

  

最后,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家庭环境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道屏障。在青少年网络保护中,家庭监护的作用应被放置于重要的位置,注重父母对子女的数字抚育和陪伴。作为“数字移民”的家长需要主动关心了解“数字原住民”的心理需求,充分了解青少年网络生活的习惯与偏好,包括网络使用的内容类型、社交关系、程度影响等,而不是单纯地将学习成绩下降作为判断青少年网络沉迷的信号表现。同时,家长要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引导方式(例如亲子共用、网络亲子沟通等),教导孩子辨别网络风险和正确应对的方法,引导孩子更加主动地利用网络来实现自我发展和享受数字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数字义务。更多数字抚育的可能性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探索来实现,比如将原本物理空间上的亲子交流转化为内容场景和交互体验层面的亲子互动。



可见,在信息技术和数字媒介盛行的当下,解决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难以一蹴而就,应结合社会情境、法律法规、青少年的心理特质、网络素养、网络文化、家庭环境等多种因素深入分析青少年网络沉迷的类型、程度与影响,厘清青少年网络沉迷的作用机制,通过多方协同共治,构建起青少年网络保护的完整体系。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19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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